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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伦理属性:海峡两岸监护人责任比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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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侵权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23期94-97,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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