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风险社会后,各国环境刑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环境刑法中危险犯悄然升温、疫学因果关系与推定规则渐行渐近、严格责任打破了大陆法系的禁忌、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并驾齐驱,这些新动向对传统刑法的理念和原则形成了冲击与挑战。对环境刑法的这些新动向,我们既要反对固步自封的保守主义,又要反对盲目突进的冒进主义,而要有所进有所守。然而,尽管我国环境刑法有所发展,但前进不足,应该"胆子再大点,步子再快点"。
出处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7-63,共7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西部和边疆地区青年基金项目"刑法从宽制度研究"(12XJC820001)
昆明理工大学引进人才项目"司法理性中的民愤"(KKSY20122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