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生志愿者是社区矫正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发现,大学生具有志愿精神,。也认同社区矫正价值,但对志愿服务的效果抱迟疑态度,虽具有志愿服务的意愿,在实际选择参与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时却很谨慎。为此,学校应该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志愿活动,并采取一些适当的激励措施,上岗前要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培训,探索大学生喜爱并擅长的服务形式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2年第6期139-142,共4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基金
本文系2012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