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明确了水利普查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根据普查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了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明确了水利普查时间要求,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整个普查历时3年,分4个阶段进行。2010年进行前期准备,2011年进行清查登记,2012年上半年进行普查表填报与审核,2012年下半年进行成果发布。
出处
《治淮》
2012年第12期28-2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