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号),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减刑假释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触及了罪犯切身的改造利益,导致了部分罪犯劳动积极性受挫。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法律政策调整对罪犯劳动改造的影响,继而探寻加强劳动改造激励、提升罪犯劳动积极性的路径,以期对新形势下增强劳动改造效能有所裨益。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2年第5期138-141,共4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