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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实行职工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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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报道日前,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减少个人医疗费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济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职工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3年第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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