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中心城镇为主线的城镇化道路,应该成为阶段性的战略选择。本文认为,现阶段不宜继续将发展大中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化道路的主体模式,应当实施中心镇为主线的城镇化发展战略,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城市化的成果,以此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11,共3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编号:IRT106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编号:09JZD00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