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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须参加集中采购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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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15日,卫生部等六部委发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有技术准入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卫生部将优先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和肺癌等20种大病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
出处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第2期71-71,共1页 China Health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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