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市认定首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2年,我市认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法学会十家单位为我市首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工作水平。今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出处 《天津支部生活》 2013年第1期49-4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