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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刺耳声引发心脏病,肇事者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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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11月3日傍晚,我与老伴从郊外回市内,在路边等公交车时,看到王某驾驶货车超车,不慎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突然传来的刹车声音将我老伴吓得心惊肉跳,心脏病突发被送往医院,共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违章超车、且速度过快,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我老伴虽不是车祸的直接受害人,但毕竟因刹车尖叫声引发心脏病,我们要求王某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王某以未撞到我老伴为由拒绝担责。请问,车祸时发出的声音,引发路人心脏病,肇事者是否担责?
作者 钟铭佑
出处 《女性天地》 2013年第1期35-35,共1页 Woma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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