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世纪治安学理论研究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存在治安概念不规范、治安学研究对象悬而未决、治安学逻辑起点不明晰、治安秩序形成和社会治安主体研究缺乏、治安学理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在治安学作为公安学二级学科的背景下,应调整治安学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在公安学的平台上思考与探索,从丰富的治安实践中汲取"营养",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构建理论及其体系,以开放的心态提升理论"品位"。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71-77,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