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通过调整招录对象、改革招录程序、调整培养费用承担者和培养侧重点,实现了入学与入警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公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公安大学生在校期间是警察意识养成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对其进行有计划、按步骤的警察专业知识、技能教育和警察意识强化,有利于合格警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应针对警察岗位职业要求区别对待。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6期172-174,共3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江苏省公安厅公安理论与软科学课题"公安大学生成长规律研究--以警察意识养成为视角"
项目编号:20111004
江苏警官学院科研项目"公安大学生警察意识养成研究"
项目编号:10Y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