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能否以怀孕为由撤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胡某于2010年12月23日到某国际贸易公司从事销售内勤工作。同日,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0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2日。2011年11月2日,经公司提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公司向胡某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后,双方于同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作者 王海滢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3年第1期45-46,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