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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限权:国企应率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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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规范大股东行为、限制大股东权利方面,国有大股东应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国有大股东代表进入董事会,要学会与中小股东打交道,学会与不同意见董事交换意见获得认可、谅解,学会在多元环境中正确贯彻大股东方战略意图。
作者 王志钢
出处 《董事会》 2013年第2期51-52,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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