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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卷钱逃跑,劳动者仍可向公司索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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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我们19人都是农民工.由包工头李某带领在一家公司的建筑工地劳动了一年。一周前,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与公司结清包括我们19人在内的工资后,突然卷钱逃跑了。我们无法找到李某,只好要求公司承担被拖欠的工资。但公司以其仅将工程承包给了李某,与我们并无任何牵连.不可能重复支付工资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作者 杨汉祥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半月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0-80,共1页 Chin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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