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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进程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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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作者 黄景钧
出处 《群言》 2013年第1期31-33,共3页 Popular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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