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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湿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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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入《湿地公约》后,我国从国家到地方湿地保护与履约管理机构逐步建立.为湿地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1992年.国务院授权原林业部代表中国政府履行《湿地公约》。2007年,“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困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正式组建。同一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林业局担任主任委员单位、多个部委局共同组成的“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此后。各地湿地保护管理专门机构纷纷成立.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3年第1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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