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度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特困群体,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1〕68号)精神要求,帮助城镇重度残疾人实现"病有所医",2012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政府全额补助的通知》(桂残联字[2012)64号),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