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保持了一致,赋予了律师更大的权利,其中有特别是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但是,律师权利的扩张也给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新刑诉法也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比如增加了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批捕听取律师意见、自我监督投诉等内容,针对刑诉法修改后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应当从检察实务操作层面和司法机制建构层面谋划相关对策。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04-105,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