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涉外民商事领域里,平行管辖权冲突问题长久以来由于没有统一的国际冲突法实体规范而一直困扰着我们,传统的解决方法主要是靠国家之间的协调来解决,但是这种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对外交往的增多,会使国家疲于应付各领域的冲突,事事都由国家来协调解决已经不现实。那么,究竟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呢?笔者将在本文中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加以论述。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30-131,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