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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褪色笔写借条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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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半年前,刘某因农产品生意之需曾向我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还款期限于近日届满后,我要求刘某偿还,刘某却坚决否认借款一事,并提出如果其确已借款应当有借条为凭。我找到借条一看,原来的白纸黑字竟然成了一张白纸。我苦思不得其解,经人指点方知刘某书写借条时使用了褪色笔。
作者 方园
出处 《农村科学实验》 2013年第1期43-43,共1页 Rural Scientific Experi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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