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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应否补足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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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放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3年第1期56-57,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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