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朝政府停止其他海关与西方国家的外贸职能,只保留粤海关与西方各国的对外贸易职能,通过十三行与西方国家进行贸易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直至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广州成为西方国家海路进入中国的唯一通道和贸易场所[1],史称中西贸易"一口通商"时期,亦称"广州制度"。
出处
《岭南文史》
2012年第4期55-58,共4页
Lingnan Culture and History
基金
2010年广东省高校<广州十三行与岭南社会文化变迁研究>(10JDXM77001)
2011年广州大学专项课题<海外贸易与社会变迁--以广州十三行为中心>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