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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基金有何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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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晨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我们在日常业务中注意到,虽然我国对房地产领域的宏观调控持续严格,但商业地产等领域还是有较好的发展空间。由于房地产企业越来越多地面临融资难问题,我们十分希望利用这一机会,参与到房地产私募基金的业务中。我们了解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正和房地产基金联盟联合推出房地产基金二级市场份额转让业务,
作者 李晨
机构地区 大成律师事务所
出处 《上海企业》 2013年第1期86-88,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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