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费用核算管理的探讨 被引量: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随着新的会计准则的执行,应付福利费的科目成为历史。新的企业财务通则的出台,也取消了14%福利费的计提要求。新的税法出台,笔者估计也会向现在外资处理方法接近,即按实列支福利性支出(可能会有一个列支标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无须讨论应记入何科目,事业单位食堂费用只能记入管理费用核算(但也要区别交际应酬、职工福利等支出,以便纳税调整)。
作者 傅雪梅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第12期104-105,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