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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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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建立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制度,并给予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优惠政策。
作者 郭建华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第12期110-111,共2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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