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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度沉浮的地面数字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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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年伊始,冬去春来,沉寂已有几年之久的地面数字电视再次进入大家的视线。近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有利于加速推进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完善国家广播电视应急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情况,在3-5年内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实现境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到2020年全面实现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结合我国实际,普及计划分两步实施: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起,境内市场销售的40英寸及40英寸以上电视机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第二阶段:2015年1月1日起,境内市场销售的所有尺寸电视机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意见》要求,上述截止日期之前生产的不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的库存电视机产品在销售时应配送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鼓励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使用的直播卫星机顶盒中增加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模块,相关机顶盒产品应符合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国家标准。
作者 张鹏
出处 《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 2013年第3期36-42,共7页 Satellite TV & IP Multi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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