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政策刑法化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刑事政策刑罚化能满足刑事政策的合法性、稳定性需要,并能弥补刑法相对滞后的不足。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试行,实现了刑事政策刑法化的成功实践。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适用主体有遗漏,矫正主体不明确,法律监督缺位等问题,应通过明确适用对象、执行机关赋予检察机关监督主体地位和专门立法等方式解决。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200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刑事政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编号:2009AA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