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地位的界定,在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与社会地位上虽然在政策文本中获得了肯定,但是在现实的保障与制度履行中却难以达成一致。从民办高职院校教师法律地位保障策略实施的现状入手通过在分析传统观念、政策制度及民办教育自身发展等原因后,从自我保障、法律保障、行政保障和社会保障四个维度分别探讨对保障民办高职院校教师的法律地位的对策。
出处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8-11,共4页
Journal of Qiqihar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