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现实困境与追问:不可量物侵害补偿的制度障碍[案例1]A诉B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厕臭气污染、通风、采光纠纷一案。原告孟某诉称,被告B在A商品房后面仅1.3米处建造一处公厕,违反国家规定对公厕建筑与居民住宅之间距离不得低于50米的规定,公厕由于紧邻原告的商品房,不仅严重影响原告的通风、采光而且公厕发出的臭气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生活,为此,起诉请求排除妨碍。被告B辩称,该公厕是征询住宅小区的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并取得建设许可证的前提下在原老厕基础上翻建而成,要拆除妨碍就必须拆除公厕,然而拆除公厕对小区的100多户家中没有厕所的业主带来不便,100多户业主不同意:二是小区内及小区周围没有相应的合适再建地址: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60-65,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