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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椅套归类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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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海关商品归类中,"座椅"属于税目94.01"坐具"的商品,然而,对于"座椅套",是否可按坐具的零件进行归类,则有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九十四章总注释规定:"税目94.01(坐具及其零件)包括不论是否坯件,但根据其形状或其他特征可确定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所列家具的零件"。即如果该商品具有坐具专用的特征,并非可有可无的,则可视为该坐具的零件,按坐具零件归类。
作者 张慧如
出处 《中国海关》 2013年第1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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