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影的创作不同于个人化的文学或者美术创作,产业化特征明显,且集体合作才能完成,即使是前期的创意策划和编剧,也倾向于采取产业化的项目运作方式。早期将电影项目的前期工作等同于剧本创作的观念已经略显陈旧。事实上,电影的前期工作包含了题材选择、编剧策划、艺术规划、概念设计、衍生产品开发考量等众多内容,可以将其统称为项目开发与创意策划。本文正是要以产业链为依托,
出处
《艺术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54-63,共10页
Arts Critic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电影产业链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批准号:11CC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