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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划界案有充分科学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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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12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对此,中国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表示,提交划界案是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一步明确东海大陆架权利主张范围并兑现初步信息承诺的行动。
出处 《海洋与渔业》 2013年第1期16-16,共1页 Ocean and Fish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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