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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韩俊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福利,而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目前,绝大多数农民工不愿以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换取城镇户籍,必须完全尊重个人意愿,不能把农民工获得城镇户口与放弃农村土地权利挂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出处 《中国西部》 2013年第4期16-17,共2页 Wester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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