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 高压设备巡视 1) 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直接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2) 值班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不小于5期所登附表规定的安全距离。
作者 陈焱
机构地区 北京供电局
出处 《电气时代》 2000年第6期52-52,共1页 Electric Ag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