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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企业:报废新规长线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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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取代原有的机动车报废标准正式实施。从具体内容来看,《规定》适当放宽了机动车报废年限,但是取消了机动车可以到期延期运行的规定。继不久之前的新交规带来的震荡之后,《规定》的公布也引发了汽车行业的广泛讨论。
作者 李晓菲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13年第4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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