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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用户:报废新规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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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商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实施强制报废。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林表示,即将实行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采用以使用年限为主、使用里程为辅的控制方式。
作者 刘霄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13年第4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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