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组织报复行为,是指组织成员由于感知不公正而针对组织采取的一种消极反馈行为,其目的在于自我纠正不公正感。所谓组织承诺,它是组织成员对组织的一种契约,体现的是组织成员对组织的忠诚度。根据组织承诺和组织报复行为的概念内涵,可以假设,一个组织承诺较高的员工相对于其他员工更能够忍受组织中的不公,因此,他的组织报复行为发生的概率也会降低。然而,现有文献中还没有组织承诺对组织报复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这也就是本研究的出发点。
出处
《北方经贸》
2013年第2期94-95,共2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0YJC630189)
三亚学院科研项目(XYRZ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