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债危机凸显了信用评级机构发布的主权评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欧盟为此提出了主权评级监管的八项措施。我国评级业历史短,规模小,但可喜的是评级行业已经认识到主权评级对我国国际金融地位的提升和评级话语权的争夺的关键性,并且已经开始尝试性地开展主权评级业务。然而我国信用评级的监管法出多头、零乱无序,更没有主权评级的专项监管规则。欧盟统一集中的评级机构监管框架和主权评级的改革建议对我国发展主权评级有借鉴意义。
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3-58,共6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