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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视同者”不应被挡在工伤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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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有些人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认定条件,存在各种各样的认识误区。本文通过4个案例,分别从疾病类别、工作时间、“48h”起算时间、工作岗位等4种较为特殊的情形,谈谈如何正确理解这一法律规定。
出处 《劳动保护》 2013年第2期68-70,共3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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