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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主观故意的笔录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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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贿赂犯罪作为典型的权钱交易型职务犯罪,涉嫌犯罪双方利益关联度大,反侦查意识强,犯罪过程中遗留的书证、物证等犯罪痕迹较少,通过犯罪行为来推论和确定犯罪故意的难度较大,因此,实践中,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内容认定犯罪故意,通常采用讯问笔录的形式子以固定。因此,如何通过笔录依法固定贿赂犯罪的主观故意对侦破案件和惩治贿赂犯罪尤为重要。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78-7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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