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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证据效力提升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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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证证据效力是公证的基础法律效力.所有依法制作的公证书都应具有很强的诉讼证明能力.但是这种诉讼证明能力在司法实践中却很难得到司法机关强有力的认可。比如某房地产公司与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买房者办理了银行按揭,并对房屋买卖行为办理了公证,包括按揭等手续均留存于公证处。
作者 林晓斌
出处 《中国公证》 2013年第2期31-32,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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