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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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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将其占有的他人之物让与买受人时.如果买受人取得该物是出于善意的,则买受人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买受人返还其物。
作者 李江
出处 《中国公证》 2013年第2期37-38,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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