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成都:幼儿园只收取4项费用家长可投诉乱收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成都市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市幼儿园只可收取保育教育费、全托幼儿住宿费、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4项费用,
出处 《学苑教育》 2013年第5期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