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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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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运作方式,对于活跃资本市场、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广东省是我国风险投资最为活跃、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2009年广东省风险投资新募集的资本金额度达81.24亿元,占全国总额的11.67%,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规模为38.13亿元,占全国总额的12.3l%。在风险投资的大力推动下,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稳居全国第一。作为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试点城市,广东省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截止2009年底,深圳市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资本总额近700亿元,累计投资总额近600亿元,累计投资项目2700多个,100多个投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但是“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一直是困扰大部分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的难题。如何完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已成为广东省以及全国风险投资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难题。一、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概述(一)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的内涵风险资本又称创业基金,是一种以私募方式筹集的资金,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成长快速并且具有很大升值空间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它主要投资处于初创期或成长初期具有高成长性、高风险性的企业,以相对较长期的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形式并以股权的高幅增值和最终出售来获取投资回报。高风险性是风险资本最显著的特征之一。风险投资活动的周期一般为3~5年,成功率通常只有30%(钱水土,2002)。因此,风险资本又被称作为“有耐心和勇敢”的资金。对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定义,张元萍(2003)认为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在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之后,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将所投入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股权变现机制,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风险资本具有资本的一般特性,风险投资的本性同样是追求高额回报,且这种高回报的获得依赖于风险资本“投资——回收——再投资”的持续循环中创造的价值增值。如果缺乏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投入到风险企业的资金达到预期增值目的后却难以变现,则无法寻找新的投资对象。
机构地区 南京财经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3年第1期39-4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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