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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后,使得未使用公路的农业机械承担了本不应由他们承担的公路养路费等,不合理负担增加。建议出台补贴政策。先由农机户凭借服务单据和购油发票提出申请,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农机的不同型号制定补偿上限,以鼓励使用先进的农机作业,经农机管理部门审查汇总,由政府在财政支出中划拨资金下拨到银行,农民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可通过专有账户一次性获得补贴。
出处 《政协天地》 2013年第1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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