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实施救助保护和教育措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成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扶教育组织,健全救助保护维权机制,用真情真心唤醒其良知;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关口前移,构建防控体系,积极提升预防能力。依法推进工读教育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相衔接,健全《刑法》,规范和强化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抚养管教行为与责任。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3年第1期85-95,共11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中央实施援疆工作的历史考察和经验总结>(11ADJ 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