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外合作大学是一类新型的高等教育机构,它在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比国内传统大学更加复杂多样的风险,因此需要通过风险治理机制对这些风险予以应对。风险治理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而中外合作大学的办学者和管理者由于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恰恰能够为风险治理提供良好的平台。风险治理系统包含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治理对象几个要素,它们的运行要遵循风险评估——可容忍性和可接受性判断——风险管理的程序。
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59-64,共6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