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谨防提单欺诈背书与船东以非法手段共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8年1月16日,国外卖方K0SB公司以每吨1158.20美元的价格同中国买方中广公司订立了3000吨棕榈油买卖合同,货物总价值为;3414,600.00美元。合同约定:货物装运期为2008年3月,最迟为5月31日;货运装运前7天内中广公司向KOSB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项下的议付单据包括商业发票、全套空白背书的清洁的指示提单等。
作者 田琨 王中华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3年第2期64-66,共3页 Imp-Exp Executiv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