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转贷国债资金的使用需严把“五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从1998年开始,中央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发1000亿元的10年期国债,用于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增长,重点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城乡电网、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和居民住宅建设等。转贷国债资金作为国家财政建设资金,其资金用活、用好了,对于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培植地方税源,调整产业结构,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转贷国债资金的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客观现实性。
作者 吴忠秀
机构地区 南漳县财政局
出处 《湖北审计》 2000年第5期14-1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